上海交通大学于1986年设立了法学教研室,开始建立法学教育。1993年,上海交通大学首次招收法学本科生。1996年学校设立法律系,在1998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资格。[3]

2002年6月8日,上海交通大学设立法学院。2007年,法学院接受廖凯原基金会捐赠。2008年9月20日,经教育部批准,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冠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。[1]